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时间:2026年05月2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

推动建筑设计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

  国务院日前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总体要求、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建立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组织实施等方面,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

  关于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规划》提出,一要推进资源调查。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与全国文物普查衔接,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形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潜在对象名单,开展预保护。按规定认定公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进省级和市县级保护对象认定公布,规范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二要加强整体保护。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文物及周边风貌。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修缮。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三要推动活化利用。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在严格保护其核心价值与风貌的前提下,引入新业态新功能,以文化赋能产业发展,丰富城市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功能,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同质化。四要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塑造特色风貌。开展城市设计并作为城市风貌管理的重要依据,提出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等控制要求,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建筑布局、协调景观风貌、提升空间品质。加强建筑设计管理。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动建筑设计传承创新,更好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强化优秀建筑设计作品正向引导作用,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提高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水平。提升住宅建筑设计品质。

  《规划》还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的内容。在历史文化保护对象认定方面,新认定历史文化街区100片以上,新确定历史建筑1万处以上。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方面,实施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和300片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提升。在历史建筑修缮方面,开展抢救性修缮和安全加固,传承创新修缮技艺,提高历史建筑修缮水平。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