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平台不应给低俗流量机会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陈添兰
  视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内容欣赏的重要媒介,肩负着引导社会价值观、营造健康网络环境的重任。当前,随着数字技术持续重塑社会形态,流量逐渐成为网络视频产业的“硬通货”。在视频平台中,网络流量逐渐从一种泛化的文化影响力变成可以换取真金白银的“货币”,流量直观的经济收益驱动着一些视频制作者走向哗众取宠、博人眼球的视频制作方式。随着用户对新奇内容的期待与接受阈值不断提高,这些博人眼球的视频的竞争也愈发激烈,甚至陷入“注意力通货膨胀”的怪圈。相较于标题党、猎奇视频等传统流量获取方式,现在的博眼球视频已经演变为精心设计的现实表演。部分创作者通过策划街头表演、伪造公共事件等行为,制作夸张的“伪纪实”视频。例如5月8日成都地铁2号线列车车厢内,视频制作者李某为博人眼球故意怪叫、引发乘客恐慌,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导致人员受伤。这种视频不仅是网络中的低俗内容,更是对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的侵蚀,也会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污浊网络舆论空间。

  面对流量对社会的侵蚀,视频制作者需要遵守公序良俗,对自身创作内容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有一定的预估。但流量带来的利益才是博眼球现象的深层“主谋”,对流量规则的改变才能在源头上减少博眼球视频的不良影响。比起视频制作者,制定流量规则的视频平台更应担负起审核与管理的责任。在商业规则层面,平台制定流量的变现规则与换算比率,可以通过对特定内容与题材的流量添加不同的变现权重,从而改变视频制作的风向潮流。在算法推送层面,目前主流视频平台的算法推送技术已较为成熟,同类题材内容的关联与推送机制已成为维系用户活跃度的底层机制。平台可以通过算法关联起低俗的博眼球视频,降低其进入用户推荐池的权重和频率。在用户反馈层面,平台可以通过设置“违反公序良俗”等理由,鼓励用户对低俗内容进行举报,使具有危害性的博眼球视频被封禁、下架。在内容审查层面,相关平台也应加大对低俗流量的鉴别力度,营造积极向上的引流氛围,鼓励带有社会正能量的内容在平台传播,号召用户抵制不良流量侵占公共舆论空间。在法律监管层面,各平台应积极呼应国家对互联网环境的治理,为执法部门对网络侵权、诈骗或其他非法博取流量的行为取证提供便利,在源头上遏制非法博取流量行为的滋生环境,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作出应有贡献。最后,在公共教育领域,也应加强用户的媒介素养教育,提升他们对低俗流量的辨识力,从而阻断博眼球低俗流量的传播路径。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在这场低俗流量阻击战中取得成效。总体而言,平台对流量内容的识别、监管在技术上已经取得长足发展,因此,对博眼球视频的监管也应随之提上日程。

  总之,个别用户制作博眼球视频的低俗流量对平台的作用犹如饮鸩止渴,无法支撑平台的长期发展,还会损害平台的内容生态与商业利益,不利于平台的长期健康发展。随着我国新媒体用户审美水平和信息素养的提升,空洞无物、缺乏内涵甚至违反公序良俗的博眼球视频会很快致用户审美疲劳乃至反感,推动用户转投其他能提供优质内容的平台,降低用户对平台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进一步损害平台的生命力。反之,减少博眼球视频的流量比重有助于优化平台的内容生态。当平台给予优质内容更多的流量倾斜时,会激励更多创作者投入精力进行高质量内容创作,形成良性的创作循环,进而推动整个视频行业健康发展,让平台能够树立起公正、负责的行业形象,以良好的口碑巩固自身的商业地位。因此,视频平台对博眼球流量内容的监管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为自身谋长远发展。只有坚守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内容品质,视频平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的双赢,为用户带来更优质的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编辑: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