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睿宸

   深入146家非遗传习场所、非遗展示场馆、非遗工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调研,邀请7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与200多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面对面互动交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赴山东、山西、福建、广东、吉林、云南、内蒙古、新疆等8省(自治区),对非遗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11月5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审议。

  目前,我国非遗资源总量近87万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代表性项目1557项(包含3610个子项);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位居世界第一……报告显示,一大批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项目得到了有效保护,非遗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非遗保护理念持续深化,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报告显示,在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各级人大、政府积极推进非遗相关立法,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保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1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03.54亿元用于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等工作。调查记录等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福建、云南、新疆等地持续开展非遗调查,以文字、音像、实物资料等形式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记录。保护传承体系日益健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3068人。

  举办7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8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面向国际持续宣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蒙古、新疆、云南等地加大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体育等非遗项目的宣传展示力度,“那达慕大会”“麦西热甫”“泼水节”等成为当地文化名片;推进“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明确在中小学课程中融入非遗教育……近年来,非遗传播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一系列活动的举办更好地推动了非遗融入当代生活。

  与此同时,非遗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也卓有成效。报告提到,如今全国共建设非遗工坊6700余家,其中2100余家位于脱贫地区。文化和旅游部积极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实现保护非遗和发展产业“双向奔赴”,已认定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99家。例如,山东省形成了草柳编、汉服、风筝、年画、葫芦、桃木雕刻等非遗产业集群,从业人员超过400万人。

  报告还提到,非遗法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全国非遗资源以及各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尚未建立统一完整的数据库,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记录不全面、不系统的问题较为普遍;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发展较好,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等类别非遗项目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非遗项目主要依靠师徒间“老带新”、家族式“传帮带”、口传心授等方式传承,时间长、见效慢,在现代生产生活中应用场景不多,年轻人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传承人老龄化现象较为突出,面临后继乏人的风险……

  为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报告提出几点建议,包括提高政治站位,把牢非遗工作正确方向;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法定责任全面落实;聚焦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保护;加强宣传展示,增强非遗传播力影响力;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合理利用、融合发展;加快修法工作,强化非遗工作法治保障等。

(编辑: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