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强大合力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名杰

  革命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是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首要任务。

  革命文物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 

  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每到地方考察,都要瞻仰对我们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革命圣地、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每到一个地方,他都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

  北京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主阵地,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孕育地之一,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革命文物丰富、红色基因深厚。北京市坚持以首善标准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精心规划建设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抗日战争和建立新中国三大爱国主义教育主题片区,以重大历史节点为坐标,推动革命文物片区式、主题化打造。以北大红楼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记载着以毛泽东、李大钊、陈独秀等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光辉历史和不朽业绩,是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源泉之一。他们掀起新文化运动高潮,唤醒民众思想觉悟;组织发动五四爱国运动,孕育了以爱国、进步、民主、科学为主要内容的伟大五四精神;研究传播马克思主义,点亮革命的真理火种;建立北京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推动建立全国范围的共产党组织;深入劳苦大众,领导发动工人运动,把科学理论变成民众的革命行动。北京市抓住建党百年的重大机遇,对北大红楼等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共31处进行保护修缮,深度挖掘红色资源的历史内涵和红色基因,使其成为全社会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形成参观热潮,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和赞赏。近年来,北京市还对双清别墅、来青轩等8处红色文物旧址进行保护修缮,恢复原有风貌,规划设计建设香山革命纪念馆,举办《为新中国奠基》主题展览,深入挖掘香山革命历史及其内涵,把香山革命纪念地打造成为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教育基地;全面梳理利用抗战历史资源,服务保障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仪式活动,研究制定宛平城卢沟桥区域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对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等抗战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改陈布展,让旧址遗迹成为党史“教室”,让文物史料成为党史“教材”,让英烈模范成为党史“教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砥砺初心、牢记使命。

  全面提高革命文物保护质量和水平 

  保护革命文物,必须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革命文物应当受到严格保护,修旧如旧,保持原貌,才能更好地把革命文物的价值阐释好,把革命文物承载的生动故事讲述好,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勘察评估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革命文物历经风雨沧桑,要对文物本体进行全面系统的健康“体检”,尽可能摸清旧址建筑的保存现状和安全隐患。深入研究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广泛查阅历史照片、图纸和档案,组织专家反复论证,精心制定保护修缮方案。最小干预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原则。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加强科学保护,尽可能保留历史信息,展现历史原貌。科学监测是做好保护工作的保障。加强对游客承载量的研究论证,加强日常养护和精准管理,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监测,重点监测结构安全、相关风险敏感区域和游客影响,及时评估病害风险,落实落细应对措施,为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保护革命文物,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整体保护。系统梳理革命文物保护的特点和规律,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从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一体保护转变、从单体文物点状保护向线性遗产、片区文物整体保护转变,做到既应保尽保、又突出重点,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

  保护革命文物,必须夯实基础工作。实行革命文物定期排查制度,摸清摸准资源底数和保存现状,建好革命文物大数据库,推进革命文物资源信息开放共享;逐步落实革命文物日常养护管理制度,及时抢救修复濒危革命文物,守住文物安全底线。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公布了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革命文物工作部门协同不断加强,工作格局更趋优化,投入力度持续加大,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

  保护革命文物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保护革命文物要创新体制机制,拓宽革命文物保护社会化渠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革命文物保护强大合力。

  发挥好党委政府的统筹作用。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各级党委政府应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把握保护革命文物的重大意义、使命任务、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革命文物工作的神圣感责任感使命感,把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发展目标、整体布局、重大项目、主要举措。分批公布各级革命文物名录,将重要革命旧址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推动革命文物整体规划、连片保护、统筹展示,提供更多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各级宣传、党史、党校、文物、文旅、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部门应发挥主力军作用,把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紧紧抓在手里,革命文物管理机构须切实加强管理力量,提高保护质量和水平。

  发挥好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引领性、影响力的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全面提升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加强革命文物连片保护,有序推进革命文物的统筹规划、连片保护、整体展示、梯次利用,实现整体保护,形成示范效应。以馆藏革命文物丰富的纪念馆博物馆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馆藏革命文物本体保护、预防性保护、数字化保护示范项目,编制相关标准规范,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案例、好做法、好经验。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思路举措,加大民间可移动革命文物征集工作力度,充实革命文物资源库。坚持开放共享原则,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通过互联网传播、社会参与、跨界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革命文物,支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并在参与过程中接受精神洗礼、赓续红色血脉。发展壮大革命文物志愿者队伍,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管理规范的社会动员机制,努力把志愿者队伍打造成为一支流动的宣传栏、身边的扩音器。

  (作者系北京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编辑: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