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联:启动签约作家创作扶持培养计划

时间:2018年04月2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刘新超

  为推动新疆多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促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新疆文联、新疆作协近日启动实施了签约作家创作扶持培养计划。根据《新疆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创作扶持和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计划给予签约作家创作补贴、推荐深造、项目申报、文学采风、作品研讨、新书发布等扶持政策,反映出新疆文联贯彻落实文联深化改革精神、创新举措服务文艺工作者的新气象、新作为。

  据了解,扶持培养计划实行选题申报制,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评论和儿童文学等7种门类的各语种文学作品集均可参与申报。该计划每届签约20人,汉语系7人,维吾尔语系7人,哈柯蒙语系6人,每届签约期3年。评审通过、正式签约后,一次性向每位签约作家发放创作补贴2万元;优先推荐签约作家到鲁迅文学院、上海青浦文学营和湖南毛泽东文学院学习深造;优先推荐签约作品申报“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组织签约作家开展疆内外文学采风,组织举办签约作家的作品研讨和新书发布。

  为组织好此项工作,新疆文联专门成立由新疆文联党组成员、作协主席团成员和文学刊物主编组成的“新疆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创作扶持和培养计划”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评审委员会(汉语系、维吾尔语系和哈柯蒙语系),每个评审委员会由79名专家组成。“新疆作协”微信公众号、《新疆作家》杂志适时公示、公布每届签约作家的名单和创作选题。签约作家须向新疆作协及时汇报年度创作进展情况,积极参加新疆作协组织的相关文学活动,承担相应的创作任务。3年期满后,须向新疆作协提交完整的书稿或出版的样书,由专家进行评估和评定。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