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文化和旅游部官方政务新媒体平台“文旅之声”近日发布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将开展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
根据通知,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将严格按认定标准开展推荐认定,关注代表性传承人技能艺能、传承实践相关情况等,重视部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着力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25年以上;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在该项目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认定为该项目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