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破除文娱领域流量造假亟需机制化的“3.15”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微信公众号 作者:邑生

  从包装人设、制造CP、炒作绯闻,到控评、刷热搜、刷销量,从台词靠念数字、表演靠抠图,到捐款虚报、学历注水,从直播带货时刷单、翻车,到阴阳合同、抄袭代笔……文娱领域乱象,尤以这种种造假行径为多,且涉及艺人、平台、饭圈、媒体等多个方面。近年来,有些造假操作一度大行其道,部分甚至成为或明或暗的“惯例”“潜规则”,毒害行业发展,影响社会风气。

  从根本上说,文娱领域的绝大多数造假行径,都是服务于流量造假,进而服务于流量至上的不当得利。在文娱领域一些明星艺人、平台机构、粉丝群体、合作媒体等的眼中,流量就是一切,意味着一夜成名,更意味着由此带来的巨大商业利益。为了快速积攒和变现流量,本应经历的奋斗、努力都被扔到一边,本该磨砺的演技、作品也不屑一顾,一味走捷径、拼颜值,热衷于蹭热度、炒话题,甚至不惜造假。流量造假归根到底折射的是流量至上的畸形观念。

  破除流量至上,关键在打击流量造假。当前,亟需借鉴以“3.15”为代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来一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打假风暴。

  第一是集中曝光,形成有力威慑。提到打假,我们首先想到的恐怕就是央视的“3.15”晚会,其影响和效果有目共睹。整治文娱领域流量造假,不妨借鉴这种形式,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持续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威慑的同时亦对行业各方面参与者、从业者发出遵纪守法、崇德尚艺的明确信号。

  第二是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共识。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引起社会各方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文娱领域流量造假问题非一朝一夕形成,整治也需要社会各方面参与,让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组织和平台、艺人、粉丝以及媒体等形成打假共识,各司其职、各履其责。

  第三是依法依规,形成良性态势。无论是“3.15”晚会还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其坚实后盾。整治文娱领域流量造假最根本的还要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中央宣传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健全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管理。要研究制定粉丝社群管理、经纪公司管理、直播管理、演艺明星金融产品和游戏产品代言管理等监管规则。相信随着这一系列法律法律的制定完善,文娱领域流量造假问题必将得到有效治理,流量至上观念必将得到根本扭转,从而遏制行业不良倾向,廓清文娱领域风气。

(编辑:赵超)